蓬溪县检察院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工作方法,在“制度”、“教育”、“预防”三个方面促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一是以制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格限制适用逮捕羁押措施,全程关注案件事实证据等情况的变化,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规范未成年人案件公诉程序,积极落实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慎重考量起诉必要性,依法提出量刑建议。
二是以教育促进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首先,抓准诉前说理教育。充分利用每次提审机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正面说服教育。其次,抓好诉中特殊教育。法庭上,针对不同的失足青少年,认真准备公诉词,使其感受到法律的公正,真正知罪、认罪、悔罪。再次,抓实诉后延伸教育。对不捕、不诉、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成立了由检察院、家庭、学校、社区组成的跟踪帮教小组,通过短信、电话跟踪回访,强化帮教效果,为他们就学、就业创造条件,顺利回归社会。
三是以预防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该院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举办法制讲座等形式,开展“检察官送法进校园”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参与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整治,针对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以及相关单位提出治理、整改的检察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