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法院坚持案件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的指导思想,不断创新审判管理工作新机制,积极采取四项措施,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完善审判质量控制体系。全面构建“点、线、面”多角度、全方位的案件质量控制体系。“点”上集中把握好重点案件和重点判项,确保实体合法;“线”上重点把握好案件办理流程和重要环节,确保程序合法;“面”上重点把握好审判工作的基本态势和发展趋势,确保审判执行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是提高审判执行效率。从有利于公正高效司法的角度,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规范审判流程监督,合理确定审判节点时限,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杜绝超审限和隐性超审限办案;落实好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大力推行跟踪履行制度,提高案件执行效率,确保案件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三是抓好审判质量评估。及时、准确、完整、真实地做好案件信息录入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审判运行态势,以指标数据为依据,及时通报案件质量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合理追求审判质量评价指标,充分发挥评估指标的科学导向作用和法院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的信息化优势。
四是加强案件评查和责任追究。坚持全面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随机抽查等多种评查方式相结合,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重点评查好上诉案件、发还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和信访案件,严格错案认定标准,谨慎进行定性。对确定为错案、瑕疵案的区分不同情形、错误程度和责任主体,认真落实责任倒逼机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健全错案防范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冤假错案,坚决守住冤假错案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