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拄着拐杖的老人走进蓬溪县鸣凤司法所,向工作人员寻求法律帮助。
待老人歇息平静后,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事情的原委。老人姓刘,今年70岁,鸣凤镇铜宝山村人,有三子一女,现均在外地务工。几年前他老伴病故时,一家人商量老人的赡养问题,考虑到老人不愿与子女一起生活,且身体还很硬朗,老人就单独居住生活,每个子女每年给老人1200元的生活费,医疗费用则由三个儿子均摊。最近一两年,老人的病痛越来越多,花去的医疗费用逐年增加,儿子们对医疗费用的支付问题开始推诿扯皮。
此后几天,司法所工作人员展开调查了解,向当事人和知情群众了解事情的基本情况,确认老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而他的儿女们反映称并非不支付父亲的医疗费用,而是因为父亲年龄大了,他从来不去正规医院看病,都是去私人诊所检查,不仅没有把病治好,反而花了很多医疗费用。
找到问题的症结后,工作人员耐心做老人的思想工作,同时,通过电话与老人的子女联系,讲明赡养老人是每个儿女应尽的传统孝道和法律义务,不仅要承担物质上的费用,更要从精神上给予抚慰,让老人愉快地安享晚年。他们表示将承担应尽自己的赡养义务,更多关心老人的晚年生活。
(程小晏 记者 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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