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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法院与县公安局建立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
www.bjzbms.com 】 【 2017-08-15 18:07:09 】 【来源: 遂宁长安网 】

  近日,蓬溪县人民法院与蓬溪县公安局制定了《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拘留所的职能优势,依法调解疏导,形成执行合力,提升执行质效。
  


  司法拘留意义
  
  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对妨害诉讼或执行的行为人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对于维护司法秩序、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和促进解决执行难发挥了重要作用。对被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全面开展矛盾化解工作,是社会大调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共同肩负的责任,是解决执行难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创新之举。
  
  今年7月中旬,蓬溪县人民法院与蓬溪县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建立健全人民法院和拘留所联系协作机制等有关事宜。会议决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政法工作新形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拘留所条例》,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相互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探索新形势下涉诉矛盾纠纷化解的科学方法和有效路径,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最大限度化解被司法拘留人所涉矛盾纠纷,及时消除不和谐因素,确保司法拘留措施和拘留所管理教育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解决执行难与和谐社会建设做出应有贡献;会议决定共同成立推进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的工作机制。
  
  工作机制主要包含以下五点内容:
  
  一是协作联动机制。蓬溪县人民法院和蓬溪县公安局针对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建立健全协作联动机制,就司法拘留矛盾化解问题,分别指定专人负责,相互之间定期交流,互通有无、形成共识:蓬溪县人民法院成立了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晓鸣同志任组长,院执行局和法警大队负责人任副组长,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执行局、法警大队全体干警为成员的人民法院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小组;蓬溪县公安局成立了由副局长陈俊宏同志任组长,县拘留所所长陈果同志任副组长的蓬溪县拘留所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小组。
  
  二是联席会商机制。蓬溪县人民法院和蓬溪县拘留所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被司法拘留人收拘、管理、教育及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进展情况,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会商研究,共同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和总结工作。
  
  三是信息共享机制。不断推进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点对点”专线,作为开展司法拘留矛盾化解工作的信息网络通道,实现对被司法拘留人基本信息、案情等方面的信息共享。逐渐实现远程视频谈话与会见,便于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拘留所工作人员、被司法拘留人及其家属通过远程视频对话,开展心理疏导和矛盾化解。
  
  四是动态反馈机制。蓬溪县拘留所将被司法拘留人的日常表现、认错悔过、履行意愿、矛盾化解工作进展情况等及时反馈县人民法院。拘留期限届满前,县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前解除司法拘留的,应当及时通知拘留所,并办理相关解除拘留手续。
  
  五是应急保障机制。制定被司法拘留人应急预案,对于在拘留期间发生突发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妥善安排,快速化解,确保安全。
  
  蓬溪县人民法院和蓬溪县公安局还将定期评估矛盾化解工作成效,不断改进和提高矛盾化解工作能力和水平,培养和发现先进典型,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对外宣传,树立良好形象。

编辑:冯佳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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