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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召开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会
www.bjzbms.com 】 【 2018-01-30 14:16:21 】 【来源: 遂宁长安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民生工程的督查检查要求,市司法局于9月21日召开了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秦丹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首先传达了中央、省委、市委对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的有关管理办法,对法律援助的经费管理、办案标准和适用范围等作了讲解。就下一步工作,副局长秦丹作了安排部署并提出要求。

  秦丹指出,法律援助经费是法律援助机构履行职责的重要条件,做好经费监督管理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履行法律援助工作职责,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各司其职,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努力发挥经费使用的最大效益,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发展。

  秦丹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四川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办案补贴标准和补贴发放程序,进一步加强经费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对于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予以解决。

  各县(区)法律援助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本部门经费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及内控机制,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确保专款专用。要认真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印发的相关文件,严格按照办案专款和项目资金使用范围进行支出,不得改变资金用途。

  秦丹最后强调,各部门要按照全市民生工程专项检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检查监督机制,积极与同级财政、审计部门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防止违法违规使用资金。要建立法律援助经费使用年度报告制度,县区法律援助机构要定期向同级和上级法律援助机构报告上一年度经费使用效益情况。要积极探索建立经费使用公示制度和经费预算、执行、支出等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各县(区)司法局分管领导、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市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编辑:冯佳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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